2.5规划设计费用:78万元
2.6 设计周期:10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已通过年检。
3.2具有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3.3熟悉南方古墓葬保护情况,成功制定过江西省古墓葬保护规划2个以上。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5000元。

支付方式为:从竞买人基本账户转账至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 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六、投标报名
6.1 本项目接受现场报名。 有意参加投标的,请到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六楼)登记处报名。
投标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以及已按照规定成功完成江西省两个以上古建工程的证明投标人资格要求。 墓葬保护方案设计合同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须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6.2 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查)。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且不予退还。

7、投标文件的提交及相关事宜
7.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投标人不接受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八、公告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招投标网、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靖安县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有关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监督机构的监督。 招标监督机构为靖安县监察局、靖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靖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等部门。